根据《贵州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因成绩不合格等原因,经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对李世光等119名同学作如下学籍处理:
邹华丰等12名同学,本人申请自动退学,给予退学处理;李世光等7名同学,因在2个学年内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50学分,给予退学处理;唐羚栋同学,因第三次在单学期内取得学分不足12学分(含12学分),给予退学处理。
李航等13名同学,因第二次在单学期内取得学分不足12学分(含12学分),给予退学警告处理;樊校源等86名同学,因第一次在单学期内取得学分不足12学分(含12学分),给予退学预警处理。
现就以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290535
邮箱:349301060@qq.com
2023年5月学籍处理公示名单.xlsx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