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2-2013学年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立项研究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09 浏览次数: 809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2年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1282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全校进行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2012-2013学年批准200个项目作为校级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予以立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经费

本通知批准立项的项目,其研究建设经费可通过学校资助、学院配套、教师科研、合作企事业单位赞助、学生自筹等渠道筹集。

1.希望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项目要求投入必要的配套经费,鼓励指导教师用自己的科研经费支持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2.对于立项不资助的项目,请有条件的学院及单位从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更多的大学生得到科研能力的初步训练。

二、项目执行与监管

1.学校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与验收,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将予以通报并追回经费处理。

2013年开始,学校取消过去“流水席”式的中期检查、结题方式,采取集中时间段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的方式,办理大学生科研创新中期检查或结题手续。

1)一般情况下,每年5月和11月为大学生办理中期检查或结题手续时间。此期间,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办理项目验收结题的学生,可根据《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为加强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教务处每年将对大学生在研项目酌情开展一次中期检查或结题答辩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学校督促学院、学院督促教师、教师督促学生的项目监管机制,促使研究建设项目达到推动教改、锻炼学生、彰显风采的预期效果。

3.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督促项目组成员严格按照项目执行周期完成研究成果。为保证指导项目研究建设质量,一个教师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超过2个者(附件备注栏中红色标注),由教师所在学院协调进行更换(更换教师或更换为指导教师团队,一个指导团队不得超过3个人),否则将对立项项目予以取消。

三、项目计划合同签订

1.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根据本通知附件的资助经费,结合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按照申报书计划,认真填写《贵州大学大学生SRT项目合同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合同书)。《合同书》可通过进入“教务处”网页,点击“实践教学”栏目下载。

2.请项目负责人从2013421日起,一周内(2013421-2013427日)完成《合同书》的填写工作并提交所在学院,20134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的项目《合同书》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逾期不签合同书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明军 余志强  ;联系电话:8292071 3621020

 

附件:1.2012-2013学年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2.贵州大学大学生“SRT计划”项目合同书.doc

 

贵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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