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03 浏览次数: 1217

各学院:

为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精神,教育部高教司启动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并颁发了《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同时启动2012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在原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基础上的延续与深化,项目类型分为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1)以我校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学生为主体,并作为项目主持人,大一、大四学生为辅,作为项目参与者,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吃苦耐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团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本次项目。往年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研究内容已参加学校其他项目的不允许重复申报。

2.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项目主持者所在学院指派;

2)指导教师应有较好的科研基础,一般应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或教改课题。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并能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场地和设备;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3.项目完成期限:

1)项目完成期限控制在1-3年。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须完成结题验收手续;

2)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4.项目来源及要求:

1)选题原则: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项目超大、过难;

2)项目类型:

①创新训练项目

●各学院实验室中教学计划之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

●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课题;

●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研究课题;

●学校本科学生课外科研训练优秀项目的深化研究课题;

●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引伸的研究课题;

●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探索价值的课题。

②创业训练项目

●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商业计划项目;

●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概念商业计划项目。

③创业实践项目

●对市场前景技术产品开展的实践活动项目;

●对市场前景服务概念开展的实践活动项目。

3)项目来源:

●教师科研;

●学生自主寻找。

4)特别提示

●已批准立项建设的“SRT计划”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的题目,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

●本次立项的项目,可作为相应学科竞赛的参赛作品进行申报,也可结合今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研究或设计。

●本次侧重资助应用性强、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的项目。

5.项目申报程序:

1)学院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申报,并确定拟报项目数;

2)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填写《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

3)各学院或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拟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按规定申报数量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评审,同时组织专人填写《2012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4)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从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推荐教育部项目评审。

6.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

1)申报方式: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单位组织申报;

2)报送材料:本通知的附件一、附件二、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

3)报送时间:2012410日前,以学院(申报单位)为单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逾期概不受理。

三、学校拟评项目数

1.拟评项目数:

2012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100个左右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10个左右校级创业训练项目、3个左右校级创业实践项目,并从中分别遴选30个创新训练项目、5个创业训练项目、1个创业实践项目参加省级推荐教育部项目评审。

2.项目申报计划分配:

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0.5%。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教学实验农场等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四、经费资助、奖励与管理

1.经费资助:

本次所评立项的所有项目,前期均按校级建设项目给予资助,其中,创新训练项目为:1000-2500/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为:1000-3000/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为10000-30000/项目。学校鼓励学院、指导教师配套资助。被教育部批准立项的国家级各类项目,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资助的经费给予1:1配套。

2.奖励:

1)对获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的奖励,按《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奖励办法(试行)》以及《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取得成效,学校将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显著的学院给予表彰与适当的奖励。

3.管理:

无论是获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是获准立项的校级项目,均须按照《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另行颁发)和《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另行颁发)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建设和管理。

五、其它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的同时,按照《通知》精神,及早策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的开设、进入培养方案、搭建训练平台、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机制等工作,为学校“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系列工作奠定基础。

2.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及单位应向项目组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3.请各学院积极为学生选派符合条件指导教师,保证项目开展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的有效性。

4.申报书是填写任务书以及验收项目的主要依据,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精心设计研究项目、填写申报书。

5.本通知附件一、附件二可通过进入教务处网页点击“实践教学”栏目中下载。

6.联系人:余志强、阳明军;联系电话:82920713621020;电子邮箱:jwcsjk08@126.com

 

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22012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贵州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贵州大学学生处

贵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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