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4-26 浏览次数: 870

 

一、多媒体教室原则上仅为开展教学活动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利用多媒体设备开展娱乐性质的活动。

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教务处排定的课表执行,教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应按教室使用申请流程,向教务处课程与考务科提出申请。

三、教师在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前,应在教务处网站上观看并学习多媒体设备的基本使用方法,并到相应教学楼的主控室登记并领取多媒体设备开机卡。

四、教师应妥善保管多媒体教室开机卡,不得将开机卡外借,如不慎遗失,需由教师所在学院开具证明,经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重新领卡。

五、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学生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

六、使用多媒体教室时应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如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系相应教学楼主控室工作人员处理。

七、使用多媒体教室中的计算机,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

八、未经同意,请勿擅自打开讲台设备桌柜门,不得擅自拆除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修改设备的参数及设置,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教师使用完多媒体设备后,应关闭设备电源,并将相关设备放回原处。

十、教师和学生应爱护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共同维护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避免将粉笔等杂物掉落到讲台设备桌内,并协助保持多媒体设备及讲台的清洁。

十一、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和吃零食。保持教室内清洁,严禁乱扔杂物、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十二、多媒体教室内、桌面张贴的提示标语、考场标签、考位号等,由物管人员统一清理,教师及学生不得擅自将其撕毁。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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